医疗废物泄漏、流失、扩散时报告程序
1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发现医疗废物流失、泄漏、扩散时应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和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(5056689),节假日及夜间时间报告总值班(18063559906)。
2、科室负责人、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(5056689)或总值班(18063559906)接到报告后,立即向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,同时对污染现场进行封锁,启动医疗废物泄露、流失、扩散应急预案。
3、发生医疗废物泄漏、流失、扩散等重大意外事故时,医院应在24小时内向高新区卫健局及环保局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