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报告流程
(一)报告原则
所有类别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均应报告,报告应真实、完整、准确、及时,不得瞒报、漏报、谎报、缓报。
(二)报告方式
1、书面报告。发生安全(不良)事件后24小时内,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按照要求填写书面《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报告表》,上报至质控科。
2、网络直报。利用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报告系统进行网络直报。
3、紧急电话报告。仅限于在安全(不良)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使用,并随后履行网络直报。夜间及节假日应统一上报行政总值班人员。
(三)报告流程
1、发生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后,当事人立即汇报科主任(护士长),并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损害扩大,并于24小时内向质控科报告。
2、事件重大、情况紧急者应立即口头或电话汇报主管职能部门和分管院长(非正常上班时间报告行政总值班),事后24小时内补填《报告表》报质控科。